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:AI生成的東西,究竟能不能被稱為“藝術”?就其本質(zhì)而言,藝術作品由人類創(chuàng)作,能夠調(diào)動和激發(fā)我們的情感,而這也許是人類與其他動物最大的區(qū)別。藝術被定義為“各種各樣的人類活動,以及隨之而來的產(chǎn)品,這些活動會涉及到對技術熟練程度、美感、情感力量或概念想法的創(chuàng)造性或具有想象力的表達”。 就算AI技術再先進,它們所做的也只是處理數(shù)據(jù),而非創(chuàng)造藝術。AI的藝術作品沒有觀點,沒有靈感,也不會試圖傳達任何信息,更像是由算法構(gòu)建的匯編播放列表,反復播放著無數(shù)的混音和翻唱歌曲……從某種意義上講,AI只會模仿,根本沒有資格與人類作品相提并論。 瑞典畫家西蒙·斯道倫哈格的一番話,或許說出了許多藝術家的心聲?!拔抑圆幌矚gAI科技,并非因為它能創(chuàng)作出全新的模仿上世紀70年代風格的搖滾金曲,寫出另一首Fink Ployd的《Keep On Glowing, You Mad Jewel》,而是因為這種現(xiàn)象表明,在新科技巨頭對未來的設想中,他們就希望為我們提供這類非獨創(chuàng)的、庸俗的衍生品?!?/span> “我認為與NFT一樣,AI藝術放大了我作為一位藝術家在社會里討厭的所有東西:任何充滿潛力的新工具,到最后幾乎都會落到那些最缺乏想象力、最具剝削性和不擇手段的人手中。” 本文編譯自:http://kotaku.com/ai-art-dall-e-midjourney-stable-diffusion-copyright-1849388060原文標題:《AI Creating 'Art' Is An Ethical And Copyright Nightmare》原作者:Luke Plunkett